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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培学院注册管理细则



元培学院注册管理细则

 

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学业顺利完成,规范学院教学管理秩序根据《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细则

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面向大一下学期至大四下学期的本科生和留学生,大一上新生注册要求严格按照《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办理。

第三条 每学期开学时,学生须在第一周之内携带红本学生证前往教学办公室,办理注册手续。具体办理时间参照每学期教学办公室通知。

第四条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,不予注册。正在办理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可以申请暂缓注册。

第五条 如有因其他情况不能如期注册的,学生须在前一学期第17周之前(含17周)提交书面请假申请、父母知情同意证明,及其他证明材料至教学办公室,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之后可暂缓注册。

第六条 注册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,不可代办。

学生有如下违反注册管理细则的行为,在学生所在年级内部进行通报

(一)未按规定时间请假,且未按规定时间注册;

(二)请假未获得批准,且未按规定时间注册。

学生有如下违反注册管理细则的行为,在学院内部进行通报:

(一)未按规定时间请假,开学一周内不注册;

(二)请假未获得批准,开学一周内不注册;

(三)代替他人注册;

(四)其他违反北京大学注册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

开学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,按照退学处理。

  本规定自2019年9月16日起施行,适用于元培学院所有本科生和留学生,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元培学院教学办公室

201991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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