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 |
李猛 |
性别 |
男 |
所属院系 |
哲学系、宗教学系 |
最高学位 |
博士 |
毕业学校 |
芝加哥大学 |
博导 |
是 |
职称 |
教授 |
职务 |
元培学院院长 |
电子邮箱 |
limengemail@126.com |
办公室地址 |
俄文楼211室 |
本科生教学1 |
哲学导论 |
本科生教学2 |
思想与社会研究方法 |
本科生教学3 |
西方古代政治思想 |
本科生教学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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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研究方向1 |
伦理学与政治哲学 |
主要研究方向2 |
古希腊哲学 |
主要研究方向3 |
早期现代哲学 |
主要研究方向4 |
社会理论 |
备注 |
伦理学教研室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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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经历 |
2008年 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哲学博士 1996年 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 法学 硕士 1993年 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学系 法学 学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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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成就 |
2017年 李猛专著《自然社会: 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》获北京大学第十三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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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及专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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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: 李猛著,《自然社会: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》,北京: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, 2015年。
编著: 李猛编,《科学作为天职 : 韦伯与我们时代的命运》,北京: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,2018年。 李猛编,《奥古斯丁的新世界》,上海:上海三联书店,2016年。 李猛编,《韦伯:法律与价值》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1年。
论文: 李猛,《在研究与教育之间:美国研究型大学兴起的本科学院问题》,《北京大学教育评论》,第15卷第4期,2017年。 李猛,《西学与我们的“西方”》,《北京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第54卷第4期,2017年。 李猛,《未完成的“自然社会”:现代社会的人性基础与规范构成》,《社会》第36卷第6期,2016年。 李猛,《经验之路:培根与笛卡尔论现代科学的方法与哲学基础》,《云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第15卷第5期,2016年。 李猛,《“社会”的构成:自然法与现代社会理论的基础》,《中国社会科学》第10期,2012年。 李猛,《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:一个存在的解释》,《世界哲学》,2011年第2期 李猛,《理性化及其传统:对韦伯的中国观察》,《社会学研究》第25卷第5期,2010年。 李猛,《笛卡尔论永恒真理的创造》,《哲学门》第10卷第1册,2009年。 李猛,《论抽象社会》,《社会学研究》,1999年第1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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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师寄语(对低年级同学的建议) |
祝愿同学们在元培学院找到自己一生热爱的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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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书目 (1-5本) |
韦伯,《科学作为天职》 柏拉图,《理想国》 塞万提斯,《堂吉诃德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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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方法的建议 |
养成阅读的好习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