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项目制: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》——元培新生教育实践课程系列讲座09
1 讲座介绍
作为新双轨制的增量部分,项目制旨在通过国家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等项目手段,突破以单位制为代表的原有科层体制的束缚,遏制市场体制所造成的分化效应,加大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的有效投入。以项目制为核心确立的新的国家治理体制,形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级治理机制,并对基层社会产生了诸多意外后果。项目制所引起的基层集体债务、部门利益化以及体制的系统风险,对于可持续的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。
2 教授介绍
渠敬东教授
渠敬东,男,1970年1月生,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、社会学系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复旦大学社会学系、哲学系毕业,199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,获社会学博士学位。2000年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理论研究室副研究员,2005年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,2004—2008年任《社会学研究》编辑部主任,2008—2010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,2010—2014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,2014年至今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。主要研究领域有西方社会思想史、中国社会学史、组织社会学、社会结构研究等。主要代表作有《缺席与断裂:有关失范的社会学研究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)、《现代社会的人性与教育》(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)、《单位组织的失范效应》(与李汉林合著,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)、《自由与教育:洛克与卢梭的教育哲学》(与王楠合著,三联书店2012年),主编《涂尔干文集》(10卷,商务印书馆2016年)。现任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兼职教授、北京大学中德高等研究院学术委员。
3 时间地点
地点:理教306
时间:12月13日(本周五)下午15:00-17:00
欢迎所有感兴趣的同学前来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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